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六十週年校慶
「戲曲文化與傳承」微電影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活動目的
本校校訓「承先啟後、精益求精」說明了本校的立校精神與教育目標;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正是戲曲技藝養成的艱辛寫照。在此六十週年校慶前夕,透過「戲曲文化與傳承」微電影徵選活動,期待將同學學習前後的心路歷程、學習過程、師生互動、展演活動與校園生活紀錄等內容,透過影片創作手法來展現傳統戲曲文化的價值及傳承的意義。本活動有助於同學深入思考傳統戲曲的價值,構思敘事整合能力,並提升資訊科技應用素養。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二) 協辦單位:學務處、圖書資訊中心
三、對象及時程
(一) 參賽對象:本校在校學生,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參賽皆可,一組最多5人。
(二) 活動時程: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6年4月14日截止
2.評選結果公布:106年4月25日公告
四、 評審原則
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進行評審,經專家評選前三名優秀作品及佳作七名,評分標準如下:
1.影片主題性(主題內容是否契合戲曲技藝傳承)40%
2.影片創意性(內容是否具巧思、表現方式令人印象深刻、內容創新性等)20%
3.影片技巧性(影片的完整度、拍攝手法及後製方式)20%
4.美學風格性(影片整體視覺風格與其獨特性設計等)10%
5.智慧財產權(素材取用是否完整標示來源出處)10%
※影片時間以3~10分鐘為限,若不足或超過予以減分。
五、 徵選獎勵
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及佳作七名,頒贈禮劵及獎狀,以茲鼓勵:
冠軍:10,000元禮劵、獎狀乙紙。
亞軍:8,000元禮劵、獎狀乙紙。
季軍:6,000元禮劵、獎狀乙紙。
佳作7名:3,000元禮劵、獎狀乙紙。
※得獎作品將於本校影音平台及電視牆公開播放。
六、 參賽辦法
(一) 送繳方式:
106年4月14日前將影片及附件一參賽報名表(.doc)燒錄至光碟片,連同附件二「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紙本),交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二) 影片主題:
以「戲曲文化與傳承」為主題,將同學在戲曲學院學習的心路歷程、學習的過程、師生互動、展演活動與校園生活等做一深刻描述,透過影片創作手法來展現傳統戲曲文化的價值及傳承的意義。
(三) 影片規格:
1. 影片時間長度以3~10分鐘為限,若不足或超過予以減分。
2. 影片規格Full HD(解析度1920*1080),檔案格式:H264、mp4。
3. 影片開頭須加入「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六十週年校慶」、「戲曲文化與傳承」字樣、作品名稱、參賽者班級及姓名。
4. 影片片頭或片尾須加上創用CC授權標示: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5. 影片背景音樂非原創性,須於片尾標明音樂專輯/曲名、創作者及版權授權狀況。
6. 附件一參賽報名表需敘明創作理念,將影片及報名表(.doc)燒錄至光碟片,併同附件二「智慧財產權聲明暨授權書」(紙本)交至通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