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民國113年2月16日臺教文(六)字第1130001905號函辦理。
二、旨揭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865),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註冊登錄為華語教學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