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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學生的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及密碼為何?

A1 : 

學生 e-mail 帳號密碼

 

Q2 : 學校的無線網路 WiFi 帳號及密碼為何?

A2 : 

學生 wifi 帳號密碼

 

Q3 : 我是轉學生,通識學分如何抵免?

A3 : 同學必須於入學兩週內持原學校成績單辦理學分抵免,通識教育學分由本中心辦理抵免,專業科目學分請至各學系辦理抵免。

 

Q4 : 108學年()以前入學舊生、轉學生及復學生,其入學年度課程標準與109學年()以後新生所開必修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可能不同,相關重補修替代課程認定原則為何?

A4 :  除了修讀原課程名稱及原學分數或時數之重補修課程外,亦可以隨班修讀下列課程替代為畢業學分。

 

108學年()以前

課程名稱(學分數)

109學年()以後

課程名程(學分數)

替代課程(學分數)

法規依據

大一下「中文」(2)

「閱讀與寫作」(2)

1. 修讀「閱讀與寫作」(2)

2.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款辦理

大一下「資訊科技槪論」(2)

「數位素養與邏輯運算」(2)

1. 修讀「數位素養與邏輯運算」(2)

2.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款辦理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0) (4小時)

刪除,保留選修4學分。

1. 免修

2.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辦理

「戲曲發展史」(3)

「戲曲發展史」(4)

1. 修讀「戲曲發展史」(4)

2.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

「臺灣民間表演藝術」(3)

刪除,改為選修2學分。

1. 修讀通識選修課程及()「自主學習」課程加總3學分()以上

2.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辦理

「世界劇場槪論」(2)

「西洋戲劇發展史」(4)

1. 修讀「西洋戲劇發展史」上學期課程2學分

2.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款辦理

 

 

 

 

 

 

 

 

 

 

 

 

 

 

 

 

 

 

 

 

 

 

 

 

Q5 : 教室設備損壞應如何處理?

A5:請同學到通識中心辦公室,填報維修單。

 

Q6 :教室粉筆或白板筆沒有了可以去那裏領取?

A6 : 請同學到通識中心辦公室領取

 

Q7 :冷氣卡要去那裏購買及儲值?

A7:冷氣卡請同學到宿舍一樓總務處辦公室購買,冷氣卡儲值機位於宿舍一樓健康中心前面。